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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

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


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為何?
教師就只能是知識的傳遞機器嗎?
學生也只是到學校學習知識而已嗎?
如何超越知識與理性的教育關係?

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

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

有意義的學習 或是 快樂學習

「快樂學習」是紅極一時的名詞
不論是家長或學生
高舉「快樂學習」的招牌
為孩子尋找快樂的學校生活
但是~~~大家都忘了

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

結束與開始

今天是101學年度上學期的最後一天,
早上利用兒童朝會舉行結業式,
緊接著開始今天的第一節課........

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

明道大學英文說故事


明道大學的大哥哥、大姊姊到學校說英文故事。這是他們第一次上台說故事,雖然事先準備,可是看到螺青這些可愛的小朋友,還是會很緊張的。
每個星期一次英文說故事時間,小朋友都好期待,雖然只有短短四個星期,但是與小朋友們以培養深厚的感情,最後一周結束時,還在校門口上演十八相送,依依不捨的畫面呢!

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

人權只談權利嗎?

       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:韓國教育單位發佈《學生人權條例》後,學生們開始高舉「人權」大旗,教師們從此地位如江河日下,嘆不如歸去,也感嘆有《學生人權條例》,為何沒有《學生義務條例》?

         對啊!為什麼只談權利卻忘了義務呢?其實人權教育要教給孩子的是權利與義務的相輔相成的概念。如果大家都只想要擁有權利,卻不想盡應盡的義務,那最後就會什麼權利都無法享有。就如新聞中韓國的例子,家長學生都不盡應盡的義務,那學生真的享受到權利了嗎?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 NO!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因為只談權利的結果是家長要付出更多的錢將孩子往補習班送,學生也要花更多的時間在補習班,甚至因為補習班不適用《學生人權條例》,所以學生獲得的應該是相對缺乏人權的待遇吧!

        事情的表象不是現象的全部,表面上學生的權利自主,實則將自己應享有的權利放在地上踐踏。記得在一場研討會中有位老師質疑:人權為什麼一直在講權利與義務?我想在這新聞中可以得到答案吧!凡事只記得講權利,那就會落入事事計較、樣樣爭取,凡事算計的氛圍。可是,當大家都努力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時,那在爭取權利的方法上,應該就會少了計較,多份寬容吧!

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

「沒有自己、只有他人」的教師專業精神

前幾天與同事閒聊時
聊到Levinas的倫理觀點:對他人的責任
Levinas認為當我們與他者面對面時
自然會對他者的召喚負起責任
而這責任是無條件的

說到這裡
有位同事就回應說:
這不就是老師對學生應有的做法嗎?

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

教務心情2

這個星期真的好感動

同事們陸陸續續建置許多閱讀訪視的資料
看著大家一起努力
好開心 好溫馨

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

教務心情1

接任教務處已經滿兩個月了
同事們說
我從總務(總是霧煞煞)轉到教務(不只霧煞煞,還會亂叫呢!)
似乎愈來愈厲害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