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一則新聞:韓國教育單位發佈《學生人權條例》後,學生們開始高舉「人權」大旗,教師們從此地位如江河日下,嘆不如歸去,也感嘆有《學生人權條例》,為何沒有《學生義務條例》?
對啊!為什麼只談權利卻忘了義務呢?其實人權教育要教給孩子的是權利與義務的相輔相成的概念。如果大家都只想要擁有權利,卻不想盡應盡的義務,那最後就會什麼權利都無法享有。就如新聞中韓國的例子,家長學生都不盡應盡的義務,那學生真的享受到權利了嗎?
NO!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因為只談權利的結果是家長要付出更多的錢將孩子往補習班送,學生也要花更多的時間在補習班,甚至因為補習班不適用《學生人權條例》,所以學生獲得的應該是相對缺乏人權的待遇吧!
事情的表象不是現象的全部,表面上學生的權利自主,實則將自己應享有的權利放在地上踐踏。記得在一場研討會中有位老師質疑:人權為什麼一直在講權利與義務?我想在這新聞中可以得到答案吧!凡事只記得講權利,那就會落入事事計較、樣樣爭取,凡事算計的氛圍。可是,當大家都努力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時,那在爭取權利的方法上,應該就會少了計較,多份寬容吧!
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
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
「沒有自己、只有他人」的教師專業精神
前幾天與同事閒聊時
聊到Levinas的倫理觀點:對他人的責任
Levinas認為當我們與他者面對面時
自然會對他者的召喚負起責任
而這責任是無條件的
說到這裡
有位同事就回應說:
這不就是老師對學生應有的做法嗎?
聊到Levinas的倫理觀點:對他人的責任
Levinas認為當我們與他者面對面時
自然會對他者的召喚負起責任
而這責任是無條件的
說到這裡
有位同事就回應說:
這不就是老師對學生應有的做法嗎?
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
閱讀研習心得
昨天閱讀訪視口頭報告
今天參加閱讀相關研習
發現
現場教學的老師真的好用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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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參加閱讀相關研習
發現
現場教學的老師真的好用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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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
成功的老師=好老師?
今天在一場學術討論中提到
教育者應如何作為才是從事教育?
有人說:教書就是教育。
有人說:教育是要教導學生。
有人說:教育是教學生成為一個"人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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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者應如何作為才是從事教育?
有人說:教書就是教育。
有人說:教育是要教導學生。
有人說:教育是教學生成為一個"人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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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越教越有趣"研習心得
昨天學校辦了一場
有點緊張
有些期待
結果
有些熱鬧的研習
這是一場專業的教學對話
本以為老師們會羞澀、"難以啟齒"
因為有一些些老師在研習前就開始緊張
害怕無言以對、擔心不知所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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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點緊張
有些期待
結果
有些熱鬧的研習
這是一場專業的教學對話
本以為老師們會羞澀、"難以啟齒"
因為有一些些老師在研習前就開始緊張
害怕無言以對、擔心不知所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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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
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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